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0241407478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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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相关事宜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5-09-01 10:14 |
来信内容: |
1、咨询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渠道?市县(区)是否统一安排?
2、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有哪些?
3、民办中小学教师自身职称级别在哪里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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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市教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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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9-02 10:48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咨询的职称评审相关问题,市教体局答复如下: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评审范围为“在六安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六安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评定条件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皖教师〔2021〕2号)》,申报流程可咨询学校经办人员或所在县区教育局。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教体局人事科,电话:3379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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